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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16-12-15点击:1666

 扬州职业大学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团结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明确各部责任,从而更加高效合理地开展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 二 条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扬州职业大学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第二章 团委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义务与职责第 一 条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团委学生会成员的权利。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团委学生会成员拥有以下权利: 1、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团委学生会的有关会议;3、参与活动方案的讨论与制定;4、带领全院同学参与活动;5、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评奖评优活动;6、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7、与团委学生会签定合同的权利。第 二 条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团委学生会成员的义务与职责。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与职责:1、自觉维护本学院的利益,自觉维护院团委学生会的利益;2、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工作安排;3、参与并配合学院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4、对所在部门的工作热心、负责,能认真完成所接受的各项任务,同时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以使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更好的开展;5、发挥好师生间的纽带作用,努力为老师和同学们服务;6、组织并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7、严格遵守合同的规定。第三章 部门结构与职能第 一 条 团委学生会由主席团领导,团委下设七个部门: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新闻部、理论部、素质拓展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会下设九个部门:秘书部、外联部、权益保障部、文艺部、女生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艺术团。第 二 条 主席团由以下人员组成: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学生会副主席、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艺术团团长。团委学生会的下属部门各设部(会、团)长1名,副部(会、团)长1―3名,干事若干。第 三 条 主席团职能:1、全面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统筹安排团委学生会各项事宜,保证我院学生各项活动向着正确、积极、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2、学期初,结合学期工作特点,督促各部门拟定好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安排好活动内容、活动进度等;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团委学生会成员会议,详细了解各部门正在或即将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情况,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提出建设性、可行性建议; 4、学期末与全体团委学生会成员共同总结经验教训、心得体会,做好总结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下一学期的工作; 5、经2/3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同意,主席团有权任命或罢免团委学生会成员各项职务。第 四 条 部长职能: 1、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统筹考虑本部门事宜; 2、学期初,结合学期工作特点及本部门的性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 3、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各项工作; 4、对于开展的每项活动,要有详细的计划和总结,并视活动的具体工作量及需求合理分配任务,落实责任; 5、经主席团讨论通过,部长有权任命或罢免本部副部长或干事。第 五 条 干事职能: 1、积极主动协助部长开展工作,接受团委学生会的统一调配; 2、认真、按时完成部门分配的任务; 3、大胆主动地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及实施建议方案; 4、大胆、客观指出本部门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并做好改进工作的合理建议;5、积极配合部门工作,加强部门与学生之间的联系。第四章 活动开展申报及工作程序制度第 一 条 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提前一个月向主席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对象、活动开展的过程、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书还必须附有详细的预算)。 第 二 条 如申请未被通过,主席团须讲明未通过的原因,使之改进;申请一旦通过,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协办部门不能推诿责任,应全力以赴地协助承办部门开展活动。各部门在工作时,必须做到挂牌上岗,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工作时要尽职尽责,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责任。 第 三 条 活动结束后承办部门要进行活动总结。 第 四 条 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工作安排须提前向主席团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运作,不得擅自处理团委学生会事务。第 五 条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活动计划、规划、总结等须以书面形式(附电子版)向秘书部呈交,由秘书部向主席团递交。第五章 会议制度第 一 条 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参加人员为主席团全体成员,会议定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紧急召集。第 二 条 部长会议:部长会议的参加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或副部长,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第 三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会议:团委学生会成员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第 四 条 部门例会: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每周定期召开例会。如有紧急事宜,应提前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提前或推后召开例会。注:会议中,应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各成员不得与会议无关的事,如看小说、窃窃私语,以免干扰会议的进行。第六章 报账及办公室管理制度第 一 条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购买所需物品前须向办公室老师申请,告知秘书长后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第 二 条 凡报销购买的东西的费用必须有正规发票,各部门及时将发票上交秘书长,由秘书长进行统一报账。 第 三 条 办公室对每笔账目作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干事+部长+分管主席),要做到每笔开销有账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购买人必须是本部门部长(特殊情况下除外)。 第 四 条 办公室内的文件、档案和电脑及其他物品未经老师允许学生不得私自翻阅或使用。 第 五 条 严禁学生私用办公室电脑上网,有特殊情况须向办公室老师请示,获得同意后,方可使用。第 六 条 各部部长向办公室所借物品须告知办公室老师,并及时归还。 第七章 值班制度第 一 条 每学期开始由秘书部根据各部成员时间合理制定值班表。各成员须遵照值班时间表上的安排按时值班。第 二 条 值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旷到,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应在值班签名册上签到)值班时如有工作要做,所有人员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值班期间穿背心、拖鞋,不得高谈阔论、大声喧哗。第 三 条 上午一、二节课值班的人员应协助做好办公室的清洁。第 四 条 成员轮值当日如有事,需提前向办公室老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成员也可同其他成员调整值班时间)。第八章 违规处罚制度第 一 条 团委学生会内部处罚视情节轻重共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内部通报批评、辞退四种。第 二 条 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或团委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第 三 条 对因个人失职给团委学生会带来财产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直至辞退处理。第 四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直至辞退处理。第 五 条 学生主动要求退出部门的,需先行上交3000字退部申请。第 五 条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成员,劝其辞职或予以免职处理:1、工作上有重大失误或人为地影响工作顺利进行的。 2、不执行主席团决定,给团委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名誉损失的。3、对于必须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无故迟到达5次或缺席达3次的。4、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的。5、长期在部门内不进行工作,不执行、消极执行主席团或部长任务的。第 六 条 被劝辞职或被免职或退部的成员将被取消大一学年内学院一切评优资格。第 七 条 其它情况由主席团酌情处理。 第 八 条 所有处罚记录将记入团委学生会成员档案表。第九章 作风建设制度第 一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 二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 三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克已奉公,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第 四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谦虚谨慎,求真务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 五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工作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有事先请假。 第 六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 七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时刻加强与老师以及其他成员的联系,团结协作,统一开展各项工作。 第 八 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第十章 干部竞选制度第 一 条 团委学生会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采用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干部的竞选。第 二 条 团委学生会先进行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及学生会副主席职位的竞选。参加竞选的成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团委学生会成员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2、严格遵守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因违纪受处分的记录;3、已担任学生干部至少一学期,各方面表现良好。第 三 条 团委学生会再进行各部门的部(会、团)长与副部(会、团)长的竞选。人选可由上一任部长根据自己的长期观察向学院老师与主席团推荐。参加竞选的成员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1、严格遵守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因违纪受处分的纪录;2、对该部门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3、学习成绩较好。第十一章 奖励制度第 一 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展开,对为团委学生会辛勤付出的各成员给予充分的肯定,并鼓励各成员为团委学生会更好的明天而继续奋斗,特制定此奖励制度。第 二 条 每学期末或新学期初都进行一次评优工作活动。评选出2个工作出色的“先进工作部门”;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若干;评选出“优秀干事”若干。第 三 条 对获奖部门及个人颁发证书或奖状,奖金或奖品,以光荣榜等形式进行宣传,获奖个人在其他评优活动中,同等情况下享受优先评选的权利。第 四 条 评选标准:1、以秘书部驻派秘书的考评记录为主;2、活动效果,参考老师和同学评价,权益保障部做后期调研;3、对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度;先进工作部门1、出色地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配合好其他部门开展各项的活动; 2、该部门的干事遵守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制度; 3、该部门加强内部并与其他部门以及其他学院或学校相应部门的交流并且做好记录; 4、建立好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且对各项活动都做好详细的计划和总结,活动效果显著; 5、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分配,尽量以表格形式展现出来; 6、在考勤制度中的各方面表现出色; 7、通过主席团评定产生。优秀学生干部1、遵守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制度;2、做好本职工作,能够按时、认真、并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3、能主动地积极地对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指正不足之处,为团委学生会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建议;4、处理好上级与其他成员以及与广大同学的关系,树立起良好的形象;5、能够高效的组织部内成员开展活动;6、各科成绩良好,无挂科的现象;7、通过民主投票产生。优秀干事1、遵守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制度;2、做好本职工作,能够按时、认真、并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3、能主动地积极地对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指正不足之处,为团委学生会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建议;4、处理好上级与其他成员以及与广大同学的关系,树立起良好的形象;5、在各活动中发挥出主人翁的精神,服从上级的安排和调配;6、各科成绩良好,无挂科的现象;7、通过部长推荐产生。第十二章 附则本制度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者:不详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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